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2〕1号)精神,近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70元(每日91元)。
调整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市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
上述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该食宿支出不计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该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3年。
2018年10月18日印发的《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21号)同时废止。
四川达州市的低保最低标准是多少
城镇居民的是220哇现在,以前是180多.我拿过- -.我记得是..农村的不太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