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网上查询个人房产信息,您可以遵循以下步骤:首先,访问当地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
接着,选择您所在的城市或省份,进入相应的房产信息查询系统。
在查询系统中,您需要输入产权人的姓名以及产权证号。
如需进一步核实个人房产证的详细信息,您可以选择亲自前往房产局进行查询。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携带您的身份证件以及房产证,前往当地房管局档案馆或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查询。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几种查询方式:1. 房产所有权人可携带身份证明(如有委托,还需带上公证委托书)前往房管部门的受理大厅,在微机档案中进行查询。
大多数现代房屋的信息都在微机档案中有记录。
2. 房产所有权人可携带身份证明(如有委托,还需带上公证委托书)前往房管部门的房产档案科,查询房权证信息。
由于房权证的新旧更替,某些旧房权证的信息可能需要通过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能获取。
3. 房产所有权人可携带身份证明(如有委托,还需带上公证委托书)前往房管部门的抵押登记科,查询房产是否已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
若房产已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必须在抵押登记科进行相关手续。
4. 房产所有权人可携带身份证明(如有委托,还需带上公证委托书)前往房管部门的商品房合同备案科室—房产科,查询所购商品房是否已完成备案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房管局备案登记。
5. 对于尚未领取房权证的自建或合建房屋,相关当事人可携带身份证明(如有委托,还需带上公证委托书)前往档案局的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核发的建房许可证。
个人房产查询系统网站是多少?
没有个人房产查询网站。个人房产涉及个人隐私所以在网上不能查询!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规定:
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2、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3、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5、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6、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因为牵扯个人财产的安全和隐私,所以个人房产信息的查询不能在网络进行,只能在当地的房管部门查询。
扩展资料:
一、查询、复制登记簿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登记簿中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拥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的登记簿中信息。
2、其他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证明,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
二、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方式:
1、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2、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