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公司的特点(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差芦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雹闭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是上市公司。
例如,美国500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虚肆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