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
上市公司何时发布年报、季报?
上市公司发布年报、季报的时间安排如下:1. 年报:上市公司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即每年的1月初至4月30日止。
2. 一季报: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第一季度报告,时间范围为每年的1月初至4月30日。
3. 中报:也称为第二季度报告,上市公司需要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每年的7月初至8月31日。
4. 三季报: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第三季度报告,时间范围为每年的10月中旬至10月31日。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的年报和一季报会同时公布。
根据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必须定期披露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
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是在指定报刊上发布摘要,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全文披露。
违反披露规定的上市公司将会受到处罚,例如迟发季报可能会导致股票停牌。
具体来说,如果上市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季报:- 第一季度报告应在4月30日前发布,否则自5月1日起,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 第三季度报告应在10月31日前发布,否则自11月1日起,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迟发年报和中报的处罚措施与迟发季报类似,即从规定披露时间结束日止,未作披露的上市公司,下个月第一天起实施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