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给子女哪种方式最划算 (房产过户给子女最省钱的方法)

房产资讯 2025-02-23 00:27:50 浏览
房产过户给子女哪种方式最划算

继承过户最省钱: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

但是因为这种方式需要父母一方去世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因此现实的可操作性并不是很强。

因此推荐1、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根据国家政策,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只缴纳占房屋总价2%的公证费和11.5%的契税即可。

2、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根据国家政策,如房产购买已超过五年,则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交纳契税,比赠与过户少缴纳一个公正的费用。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房产过户子女最好方法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第1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第2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较后办理过户。

第3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经常使用。

法律依据:《新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分析内容与我国《民法典》冲突之处将参照《民法典》规定,结论可能不同。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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