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规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怎样的呢
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1. 国有产权由经营管理单位承担税务;集体与个人产权则由其自行承担。
2. 产权出让者需承担相应税款。
3. 若产权所有人和出典者不在房屋所在地,将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者进行缴税。
4. 对于产权尚未明确以及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同样由代管者或使用者缴纳税务。
5. 在没有租赁任何土地的情况下,如果纳税单位或人士无偿使用了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或是纳税单位的房产,也需要由他们的代理人代为支付房产税。
6. 集体所有制的产权,由实际使用者承担税收。
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士、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则无需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