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税是一种针对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征收的税种。
具体而言,纳税义务人包括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拥有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的税率是1.2%,这意味着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来计算税额;而从租计征的税率是12%,即根据房屋租赁收入来征收。
从价计征适用于房屋产权所有人,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税额。
例如,如果某人的房产评估价值为100万元,按照1.2%的税率计算,该人每年需要缴纳元的房产税。
这种计征方式主要适用于自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从租计征则适用于房屋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
承典人是指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代管人是指受托管理房屋的个人或单位;使用人是指实际使用房屋但不一定拥有产权的人。
这种计征方式根据房屋的租赁收入来计算税额。
例如,如果某人的房屋每年租金收入为10万元,按照12%的税率计算,该人每年需要缴纳元的房产税。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出租房屋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房产税的具体征收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因此,具体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可能需要参考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
房产税政策是什么
关于个人购房,若购置住宅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可按法定税率1%缴纳契税。
若面积超乎90,则需按1.5%标准交费。
第二套住房(即已有住房再购)且建筑面积未达90平方米者,仍可享受1%税率契税优惠。
若面积超过90平方米,则需依照法律规定,按2%税率缴纳税款。
所谓“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处住房的家庭再次购买的第二处住房。
欲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或获得授权,获取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收到请求后,房地产主管部门会根据核实结果和相关房屋信息,及时向税务机关传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