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的情况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与婚姻状态及房产购置时间密切相关。
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如房产证仅登记一人姓名,则此房产不算作共同财产。
反之,婚后购置的房产,即使房产证上仅有一方名字,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规定涵盖了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等各类财产。
具体到房产问题,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哪一方的名字,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且无法律禁止的特殊情况,房产即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夫妻财产权益平等保护的原则。
总结而言,房产证上仅有一方名字,并不决定其是否为共同财产。
关键在于房产购置的时间与婚姻状态。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不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哪一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