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范文大全有哪些 (父母房产遗嘱范文)

房产资讯 2025-03-18 16:22:15 浏览
房产遗嘱范文大全有哪些

法律主观:

对于房产来说,房产在继承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应的一个继承的法规来进行继承,一般来说,继承房产的时候,往往会根据当事人自己的一个意愿来继承房产,例如说当事人有相应的一个遗嘱。

一、房产遗嘱范本立遗嘱人:xxx,女,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x继承此房产;......(省略)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执行人:xx.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有xx、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盖章、按手印)见证人:xx(签名盖章)x(签名盖章)二、遗嘱的内容(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三、申请遗嘱公证的手续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

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房产不给儿子继承怎么写

一、如何书写房产遗嘱继承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年龄;xx省xx市xx区人,住址。

鉴于我年龄较大,为确保财产在我去世后的合法继承,特立此遗嘱,明确我对xx省xx市xx区xxx房产的处理意愿。

该房产由xxx继承……(具体内容省略)。

本人以此遗嘱表达真实意愿。

遗嘱执行人:xxx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由xxx、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盖章、按手印)见证人:xxx(签名盖章)二、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流程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房产应依法由继承人继承,并办理房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以取得房产所有权。

继承人需完成六个步骤:1. 准备登记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房屋平面图、房屋评估报告。

涉及未成年人房产的,监护人需提供书面保证及监护公证书原件。

外籍人员房产需提供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

2. 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副本,接受相关部门的询问。

3. 登记机构进行初步审核。

4. 缴纳税费,包括营业税(若房产证超过五年则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附加教育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征)、继承权公证费、房产所有权登记费、房产证贴花费、测绘费、评估费。

5. 领取受理通知书。

6. 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继承顺序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可以通过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多种方式订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若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若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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