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手续详解 (房主死亡继承房产手续)

房产资讯 2025-03-05 21:43:25 浏览
继承房产手续详解

继承房产需办理以下手续:1.在所在公安机关开具死亡证明;2.前往市区或市级公证机构申请继承权公证,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3.完成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方;4.遗赠、法定继承及遗嘱继承所需缴纳相应房产过户税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屋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网友咨询:

房屋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宋静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房产继承只是继承遗产中的房产行为。

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宋静律师解析:

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即目前是不征收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售后公房是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因此如果是子女根据遗嘱继承父亲售后公房的,是不需要征收契税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宋静律师简介

宋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一直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和每一个当事人,维护其所维护。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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