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厂房的装修费交房产税。
凡属于厂房不可分割的吊顶、灯具、中央空调、地砖、门窗、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装修费用,即使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的原值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装修费是否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法律主观:
要的,建筑业都是地税,交营业所,没有国税的 增值税 。
如果房屋是自有的,装修费用应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单独设置明细科目核算,通常按5年期间计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装修费用 贷:在建工程 装修费用单独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如果房屋是租赁的,则需要作处理: 借:长期待摊费用——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贷:银行存款 按租赁期进行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 暂行条例》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