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老人过世后,其房产过户给继承人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相关条款进行。
首先,应确定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果有,则按照遗嘱内容办理;若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份额进行。
其次,需办理死亡证明、遗产分配协议(如有)、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手续,并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整个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缴纳相应的税费和其他政府规费。
1、确认继承方式:核实是否存在有效遗嘱,决定继承方式。
2、办理死亡证明:向有关部门申请出具死亡证明。
3、准备遗产分配材料:如果有遗嘱,准备遗嘱执行人的指定文件
4、如果是法定继承,可能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5、收集房屋权属材料:包括房产证等能证明房屋权属的文件。
6、缴纳税费:根据当地政策缴纳遗产税、契税等可能产生的税费。
7、提交过户申请: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提交过户申请及相关材料。
8、办理转移登记:完成登记手续,将房产权利转移到继承人名下。
1、继承过程中,如遇多个继承人,必须明确各自份额,避免纠纷。
2、若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需先行解决相关债务问题。
3、过户涉及税费标准因地区而异,需提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1、死亡证明。
2、遗嘱(如有)及遗嘱公证书(如有)。
3、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
5、遗产分配协议书(如有)。
6、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继承公证后房产如何过户
需要继承人准备相关材料、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并领取新的房产证。
一、准备过户所需材料在完成继承权公证后,继承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以办理房产过户。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继承权公证书,证明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产;房产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若继承人为多人,还需提供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继承人需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首先,需填写房产过户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接着,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权。
如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受理。
在受理过户申请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进行公告,通知相关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转移至继承人名下。
三、缴纳相关税费在房产过户过程中,继承人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具体税费标准和缴纳方式可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
四、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上述步骤后,继承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新的房产证。
新房产证将作为房产所有权的法定证明文件,继承人可凭此证享有该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
综上所述:继承公证后房产过户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的法律程序,需要继承人准备相关材料、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并领取新的房产证。
在整个过程中,继承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过户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