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税是针对房屋这一特定对象征收的财产税,其计税依据可以是房屋的计税余值,也可以是租金收入。
这一税种直接对产权所有人进行征收。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分为两种: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时,首先要根据房产原值减去10%至30%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而从租计征,即房屋出租的情况下,则以房产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具体的减除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确定。
在税率方面,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如果根据房产余值计算税额,年税率为1.2%;如果根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税额,年税率则为12%。
这些规定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进行。
如果无法获取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税务机关会参考同类房产进行核定。
对于出租的房产,其租金收入则成为计算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总的来说,房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通过不同的计税方式和税率,确保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这些规定不仅为政府提供了稳定的税收来源,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产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这是根据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来计征房产税。
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其中,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2、从租计征:这是根据房产的租金收入来计征房产税。
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情况,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上海房产税:上海的房产税征收标准根据上年度新房平均销售价来确定税率。
2024年的税率为0.4%和0.6%两档,具体取决于房产的价值是否超过上年度新房平均销售价的两倍。
4、重庆房产税:自2024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税率统一为0.5%。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
同时,家庭免税面积调整为180平方米。
房产税的征收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1、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相关法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