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法规速递上海证券交易所1. 关于上市公司预约2024年一季报披露日期的通知【0325】2. 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预约2024年一季报披露日期的通知【0325】3.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资产支持证券持续信息披露【0329】4.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0329】深圳证券交易所1.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0329】2.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0329】3.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0329】4.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3号——信用风险管理【0329】其他1. 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0325】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0327】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申请表单【0327】监管动态周报概况: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31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24家上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上交所对1家上市公司实施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深交所对11家上市公司发出监管函,对2家上市公司实施纪律处分。
年报数据不可粗心大意!【案例简介】2024年3月26日,创业板某上市公司披露2023年年报。
3月27日晚间,某财经媒体发布标题为《年报数据“打架”?竟是低级错误》的报道,指出公司年报摘要中净利润增长率计算有误,与正文披露不一致。
3月28日午间,公司披露更正和致歉公告,承认公司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40.05%、34.07%;但在年报摘要中误披露为下降40.04%、35.13%,并予以更正。
当晚,公司同时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和证监局公开的监管关注函,对公司提出两项工作要袭返求:一是要求公司全体董监高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审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二是要求公司就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启动内部追责程序。
【纪律处分及监管措施】上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出具监管函。
【规则摘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2.1.1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公提示】近期已有数家公司仅因为年报财务数据同比增长率计算有错被处罚,目前正值年报季,上市公司对定期报告中的关键财务指标应当通过反复验算、交叉复核、电子与人工结合等方式进行自查,避免因失误被处罚,并重视舆情管理。
监管动态一览三、信公研习社课程推优课键物程名称:《年报编制流程和注意事项》主讲人:潘露璐课程介绍:2023年的年度报告编制培训如期开展,本期课程将为学员讲解年报编制流程及注意事项,助力大家有效安排并推进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每周三上午12:00小安会为您准时推送信披合规周报小安还有更多精彩功能等您来探索!欢迎联系小安开通试用 /index信公小安为上市公司提供应需而生的专业企业版服务,依托强大的信公专业团队,借助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持续推出拍亮饥基于上市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日常工作场景的多种在线功能模块,满足上市公司于合规及资本运作等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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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家a股公司已达到退市新规标准
据统计,A股上市公司中一共有184家ST和*ST的公司。
按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来看,其中41家公司的财务数据触及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这41家公司中有6家ST公司,35家*ST公司。
如若2021年年报的财务数据依旧触及退市新规,则有6家公司将被实施*ST,有35家将被直接退市。
1、35家*ST公司的2021年前三季判没度财务数据显示,营业收入最低的公司是*ST中新(),作为一家智能电子产品原始设计与研发制造商,其扣非净利润孰低值为-3亿元,营业收入仅为20万元,同比下降99.83%。
2、*ST中房()在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188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19.33万元,在三季报披露时,*ST中房表示,如果2021年年报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公司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3、如果这35家公司主营业务在第四季度没有大幅改善,很多公司或将被终止上市。
华龙证券新华路总经理邓丹认为,从11月到次年4月年报结束之间,投资者最好别碰业绩亏损的低价股。
拓展资料11月19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退市新规,具体为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9号—财务棚冲大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
同日,深交所也发布《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
1、根据新规,2021年年报披露后,上市公司若首次触及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扣指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两者之间取低值)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财务类退市指标,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链竖司(即*ST公司),2021年若继续触及退市指标,将直接退市。
2、新规中对营业收入的规定明确了营业收入扣除项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业内观点认为,这可以避免一些公司在年底时通过变卖资产、政府补助等非公司正常业务的利润方式,实现净利润为正的现象,同时,也可以清理空壳公司。
3、平安证券表示,新规发布后,公司想要利用财务手段实现增加营业收入增加的难度增加,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实现市场化的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