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宠物饲养量的逐年增加,宠物诊疗生意也日益兴旺,宠物医院遍地开花,宠物店、宠物医院这种本该是服务于宠物,简凳启为宠物治病疗伤的机构,但总有一些牌照的不齐全的混入其中。
非法行医、横行霸道的宠物医院的特征
1. 以假乱真。
按规定,宠物医院的医生必须持有兽医资格证,受过专业训练。
但实质上相当多诊所的医师根本无行医资格,他们连宠物都认不齐,却自封为主任医师、教授。
这些南郭先生经常是这种针剂不行就改用另一种,或者各种药混合用,死马当活马医。
2. 以次充好。
医生变着法儿敲诈顾客,将国产药说成进口药。
国产货最低的批发价仅5元,宠物医院标价高达60元;有的医院干脆用维生素B加注射用蒸馏水给猫狗打防疫针。
3. 漫天要价。
挂号30元、常规药加吊针120元、骨折拍片上石膏300元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上万元。
反正这些项目的收费没有标准,各家医院可以漫天要价粗亮。
另外,宠物医院基本不开发票。
4. 医院内部管理混乱。
按规定,宠物医院必须将工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诊疗服务许可证挂于医院显著位置,但很多医院只挂一证或根本不挂证。
有的医院既无诊疗证,也无经营许可证。
宠物医疗事故的维权方式
对此,特意咨询了资深律师,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有提到,在我国,当前并不承认宠物的独立法律地位,而是认为其是宠物主人的财产。因此,围绕宠物产生的纠纷,往往按照财产损害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等诉讼案由来进行处理。在涉及宠物医疗导致的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划分、赔偿责任的界定往往存在很大争议。在司法实务中,如果宠物主人认为宠物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往往必须自己去搜集证据。而宠物医疗又是一个相当专业的领域,一般的宠物主人通常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判断能力,所以在宠物医疗纠纷之中,宠物主人一方经常处于被动局面。宠物主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通过其他办法去收集举证,证明宠物是非正常死亡的!在宠物医院单方面不配合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求助公安部门协助调查!即使是这样,考虑到医疗行业的特殊性,除非能够证明宠物医院存在重大过错或者故意,一般法院判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比例不会太高。其次,宠物主人需要准备自己财产损失的证明。例如:购买宠物时的发票、治疗宠物的医疗费用发票、治疗宠物产生的其它合理支出的票据等等。如果最终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首先会根据各类票据来确认宠物主人的财产损失。再根据宠物医院承认自己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来确认责任划分比例。但是在诉至法院之前,双方律师一般会建议各方当事人尽量调解解决,就是所谓的私了。现在各个街道都有调解委员会,畜牧局作为兽医的主管机关一般也愿意对动物医疗纠纷进行调处,因此,诉讼并非是宠物医疗的唯一解决途径。那么要如何才能找到靠谱的宠物医院?
1.我们在网络搜索宠物医院的时候弹出的医院条目底下如果有推广两个字的医院就是和网络合作的,医院花了广告费去推广。
有人可能会觉得酒香不怕巷子深,有钱打广告还不如把这个钱拿去进设备,但是不是所有做广告扩大知名度的都是不行的医院哦!2.遇见真正好的宠物医院需要运气吗?以前还有给宠物狗洗澡活活憋死的案例...要分辨这类黑医院就要扒一扒它的黑历史,看看它有没有害死过小动物?有拦如没有收费高的问题?有没有在做流浪动物公益活动?个人认为,愿意用自己的医疗资源去救助流浪动物的医院都不太可能是黑心医院,因为黑心医院就是利益至上,根本不会花钱来做公益的事情。
3.也有网友提供宠物生病了可以带去畜牧站,在畜牧站给宠物看病又便宜效果又好。
那么这件事到底靠谱不靠谱?(去过畜牧站的朋友欢迎在文章底部写下你的留言哦!)总之,以后大家在选择医院的时候一定要多多注意,比如多多咨询周围的资深养宠朋友,了解自己所在区域的宠物医院及宠物医生。
提前备课,大概了解一下常见的检查项目及费用。
对于一下子很难确诊的病情,最好多换几家医院、换不同的大夫来确诊,不要死认准某一家医院或是某一个大夫。
有条件的最好可以去大医院。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希望家里的毛孩子们身体健康。
铲屎官爸妈们也需要在平时多关心自己的宝贝们,有病及时发现,及早治疗。
撞上宠物狗摔成骨折狗主人担责?
宜兴女子史某骑电动车上班,半路撞上一条宠物狗后摔倒,导致骨折。
小狗主人徐某去抓小狗也被咬伤。
因为赔偿问题,史某将徐某纳枝告上法庭。
日前,宜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宠物狗主人未尽到管理约束义务导致他人受伤,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10万余元。
2015年11月12日早上,宜兴女子史某骑电动车上班,没想到在经过徐某家开设的工厂门口对面马路时,正巧撞到徐某养在自家厂里用来看门的小狗,电动车从小狗身上压过,史某连车带人摔了下来。
徐某发现后,去抓受伤的小狗,也被这只小狗咬伤。
后经医院诊断,史某为L1压缩性骨折,腰椎活动受限,需要住院手术。
史某选择了保守治疗,花费医疗费用4342元。
事情发生后,史某及其丈夫报警,多次找到徐某协商赔偿事宜,还去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都没能达成一致。
2017年7月,经鉴定,史某的损伤为十级伤残。
史某遂将宠物狗的主人徐某及其儿子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类损失10万余元。
法庭上,徐某承认,那只小狗(萨摩耶)是自己养的,但她辩称,史某不是因为撞到这只小狗才摔倒的,而是听到狗叫后回头观察才意外摔倒的,整个事故史某自己也有责任。
“小狗受伤后,我把它送到宠物医院,花了2000多元也没能救回来,当初买狗也花了2500元。
”徐某说。
另一被告杨某代理律师则表示,小狗是杨某购买后拿去给母亲饲养用于看护工厂的,所以杨哪颤某并非本案的责任主体。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狗虽是杨某去购买,但实际是送至徐某厂里饲养看门,所以,徐某才是小狗的实际饲养人,杨某无需担责。
按照法律规定,饲养人负有动物的安全性维持义务,徐某在户外未对小狗进行有效牵领及约束,导致小狗与史某李茄败的车辆发生碾压,造成史某摔倒受伤,应当对史某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日前,宜兴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徐某赔偿史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总计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