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小巨人”企业,虽一字之差,实则大相径庭。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与新颖化,国家高度重视,旨在促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稳健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与竞争力。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则是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异。
在认定单位上,前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后者则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
申报核心条件方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满足总资产、营业收入、增长与研发投入等条件,而“小巨人”企业则需关注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增长、市场占有率、发明专利与研发机构设立。
奖补资金方面,前者可获得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30万元,后者则为50-100万元,具体金额以地方政策为准。
中小企业作为数字经济主力军与数字化转型主战场,政府大力支持其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企业创新与转型升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中,工信部提出三大举措,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赋能中小企业升级改造,助力走向“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为“小巨人”企业培育铺垫。
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区别
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区别如下:
概念不同:专精特新是2013年7月工信部发布的,正式提出发展专精特新类中小企业,即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
专精特新小巨人是在专精特新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小巨人的认定。
奖补不同:专精特新:每户给予一次性20-30万奖补(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每户给予一次性50-100万奖补(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
认定标准不同专精特新认定标准:
1、原则上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拥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产品(技术)符合国家标准,特殊行业的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新产品(技术)须经过专门机构认定,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政策。
符合本办法“专精特新”定义的相应内容。
在市场、质量、效益或发展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专精特新小巨人是指业绩良好,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处于成长初期的专精特新小企业,通过培育推动其健康成长,最终成为行业中或本区域的“巨人”。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