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司机撞人拖行是和受害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招式逃逸,受害人意外的被卷入到了车下,司机肖某涉嫌醉驾。
有一个女子开了一辆宝马,和一辆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宝马车主肖某在发生事故之后,直接驾车逃离,根本没有管案发现场的情况,而被撞的谢某则是衣服和宝马车卷到了一起,肖某只顾着开车逃跑,根本不管谢某在被她拖行,直到到了路口才停下,当地查交警在查酒驾的时候发现了这个状况,当把这个车拦停的时候,这名女子还在打电话,不知道是不是在找人帮忙,警方这名女子抓到了之后,满身的酒气。
肖某下车了之后,警方给他说车上拖行了一个人,可这名女子不以为然,还在整理自己的手表,也就是说目无法纪,把警察和人命根本就没有放在心里。
肖某对于这起事故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示整体看起来非常的冷静,一点也不慌张,肯定是在此之前就已经讲了很多关于这些事故的后果,提前就有足够的心理准备,看盗刷人的那一刻,也没有太多的情绪波动。
肖某开车的时候就已经喝了酒,当时和电动车发生了摩擦之后,他第一时间想的大概就是赶紧离开这个现场,因为他喝酒了可能会属于酒驾,等到之后警察赶到对他进行酒精测试,肯定的结果非常严重,于是他才驾车离开,想要等酒劲过去,然后再去处理事故,这样对于她的影响应该能小一些,但没有想到受没橘害者还被卷到了车下,就这么被肖某拖行了一路,幸好受害人生命体征平稳,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枯祥团,后续的情况还要等治疗结束,肖某这种行为非常恶劣,对自己的错误不以为然宴祥,漠视生命。
撞人裸躺女事件处理
6月17日案件发生后,兰山公安分局依法处理。
在6月18日,警方将嫌疑人张彦刑事拘留。
经过详细调查,6月25日,兰山公安分局向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指控张彦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
6月30日,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张彦,公安部门于当日执行逮捕。
逮捕后,公安机关按照程序规定,通知了张彦简粗的亲属。
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6月并咐尺21日,张彦的亲属向公安机关申请对张彦进行精神病医学鉴定。
按照刑事案件处理流程,公安机关在收集、固定证据,并查明犯罪嫌疑人女子撞人裸躺阻救援现场的犯罪事实后,于7月24日依法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
11月7日,医院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1、急性短暂性精神病,2、无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公布后,公安机关将鉴定结果书面告知所有相关方,并告知如有异绝高议可申请重新鉴定。
目前,受害人亲属已提出对张彦重新进行精神病医学鉴定的申请,公安机关已按照程序启动了对张彦重新进行精神病医学鉴定的程序。
指山东省某肇事女司机,撞人后脱光了身上的衣服,阻挠医护人员救助。
2012年6月17日,山东省临沂市香榭丽都小区内发生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36岁的女司机、山东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沂校区的中医学讲师张彦,开车撞伤邻居王艳丽、巧巧母女两人。
肇事后张彦脱光了身上的衣服,躺在马路上阻挠救护车进入小区施救。